近日,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建体育设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哪些体育设施可以申报?资金补助标准是多少?一起来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申报范围
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池)。
资金补助标准
体育馆
3000座及以上补助200万元;
1500—3000座(不含3000座)补助150万元;
1500座以下(不含1500座)补助100万元。
体育场
20000座及以上补助400万元;
5000—20000座(不含20000座)补助200万元;
5000座以下(不含5000座)补助100万元。
游泳馆(池)
1500座及以上的50米标准游泳跳水馆补助200万元;
500—1500座以下(不含1500座)的50米标准游泳馆补助150万元;
500座以下(不含500座)的50米标准游泳馆补助100万元;
室外50米标准游泳池补助50万元。
申报要求
新建体育设施必须为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在202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体育设施。之前补助过的项目不予重复申报。
各县(市、区)体育局申报材料包括:体育部门申请补助报告、发改委立项批文(含具体规模)、项目基本情况(含设计图、实景照片)、2023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承诺函。
各市体育部门须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核实申报资料,组织好项目申报,填写《2024年度新建体育设施补助资金申报表》,连同县(市、区)体育局申报材料,全部纸质材料报送省体育局。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予接收。
原标题:最高补助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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