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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当前我市正在集中开展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工作。
目前,全市集中开展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人群:
在沧州市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过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证上无身份证号码或非现用身份证号码及使用军人证件号码的当事人;
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当事人;
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这类人群因为涉及人数多且大多为老年人、结婚时间久远、相关信息数据查询困难,是本次补领、补办结婚证的重点人群。
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者可到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希望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民,一定要能补尽补,共同提升婚姻数据质量。同时,为应对补证高峰,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均开辟了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高效完成补证工作,减少补证群众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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