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重庆市、北京市等地陆续公布了本省的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度检查结果。据各省的检查结果显示,在参与此次年检的民办高校中,大部分高校的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或基本合格,但还有个别高校评分为不合格。
根据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高校年检出现不合格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1至3万元的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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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公示 这些高校被点名
年检结果显示,一些民办高校近年来有比较出色的表现,还有一些高校则连续表现不佳,可能会面临责令整改或处罚。以刚刚公布的广东省办高校年度检查结果(不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重庆市办高校年度检查结果(不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为例。在近三年中,珠海科技学院是广东省近三年唯一一所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高校,广州理工学院紧随其后,在2021年、2022年两年中被评为“优秀”,未来可期。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民办高校中有1所本科学校连续三年均为基本合格;有3所民办本科曾有一次基本合格。有1所民办高职院校连续三年基本合格;3所连续两年基本合格;5所民办高职院校有一年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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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三年来重庆市民办高校年度检查结果中,下表中的学校表现较好,连续三年的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重庆市民办本科学校没有连续三年基本合格的情况;有1所高校连续两年基本合格。重庆市民办高职院校没有连续三年基本合格的情况;有1所高校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有1所在2021年基本合格,在2022年合格。
年检结果会影响什么?
民办高校年检是依法加强对民办高校规范化管理、提升民办教育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年度检查结果对各民办高校的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各省发布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多地明确年检结果与发展资金、招生计划、项目申报和单位评优等挂钩。
2022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全额拨付按要素分配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原则上当年度招生计划不增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要素得分减少20%;从严控制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竞争性项目的通过率。
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原则上当年度招生计划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扣减不低于5%;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要素得分减少100%;不得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竞争性项目。年检结论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当年度暂停招生。
2021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
对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民办高校,省教育厅在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招生计划、科研立项、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和鼓励,“优秀”等次优先考虑。
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省教育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且自年检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学校申报省民办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及其他表彰奖励的资格。对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可视情况调减其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许多《办法》中还规定,民办高校对于出现的问题需要尽快整改。例如上海市就规定,民办高校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当在当年整改完毕(学校名下占地面积、学校名下建筑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宿舍面积等问题除外);当年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
民办高校年检工作不断加入“新内容”
近年来,民办高校年检工作越来越成为各省教育厅和各市、区教育相关部门的工作重心。
例如,2023年福建省教育厅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加大民办教育监督管理力度、引导民办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完善民办高校年检制度,以检促管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为了更好地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工作,最近几年,很多省份都对旧的民办高校年检办法实施了修订。修订内容大多聚焦在民办高校出现的新问题上,更加科学严谨地指导民办高校年检工作。修订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点:
1、内容更加完善,评审更加严格
黑龙江省:对检查指标和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列明了具体分值。
广东省:按照新法新法新政要求,完善年检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增加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师生权益保障等。
山西省:增加了“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要求学校每年度应委托第三方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增加了“学校教育教学等基本办学设施的验收和投入使用”内容。
2、指标体系更加完善
指标数量增加
广东省:将“5个必达指标6个一般指标”修订为“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增加当前国家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如: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校章程制定等等。
山西省:增加了8个“二级指标”的指标观测点内容;增加了2个重点关注情形;修订完善了1个一般关注情形和1个重点关注情形的表述。
增加更多地方特色的指标
广东省:增加广东内容。新增三级指标,包括:组织生活与组织保障、过户比例、章程建设实施、防疫卫生要求、教学管理等。
3、更加明确年检结果的应用
上海市:进一步细化年检结论应用方式。通过通报、约谈、专项培训、督导检查等方式,具体指导学校加强整改年检中发展的问题,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提高民办高校办学规范性。进一步细化了不同年检结论的学校,在招生计划、资金支持、补偿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政策。
山西省:修订了“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与年度招生计划挂钩表述。取消了对年检“优秀”和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学校,下一年度免“专家组核查考评”的程序。
从各省和直辖市的修订内容来看,民办高校年检越来越严格、评价指标越来越科学、评价维度越来越丰富是大势所趋。民办高校管理者在管理学校期间需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培养质量状况和思政建设情况,让学校从办学质量到思想建设都有更长远的发展。
来源:麦可思研究整理自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等,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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