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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北京出台这个管理办法,应该说来得十分必要。近年来,互联网诊疗市场蓬勃发展,为患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乱象:用户在线问诊过程中误诊、购药问诊流于形式,乱开药等问题和投诉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将互联网诊疗当成规避监管的办法,滥用处方权,为卖药打掩护;一些互联网医疗平台直接跳过处方开具、审核环节,由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为患者开药。这些乱象都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如果不及时整治,会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
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是依法整治互联网诊疗市场的关键一步。其中,强调处方权这一点尤其关键,它关系到生命安全,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下运行。原先已经形成一整套处方权的许可监管办法,不可能废弃不用,更不能轻易交给人工智能。
在此之前,国家也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其中明确指出,严禁“先药后方”。该细则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划定这样的红线十分必要,不仅为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留下空间,也能防止互联网诊疗出现一拥而上的乱局。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服务的发展,AI医生的到来已不可避免。可以预见,人工智能的介入有助于提高诊疗效率,未来在某些领域,AI医生的诊疗准确率甚至会高过人类。对此,一味排斥是没有用的,相反要把它当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拓宽医疗服务渠道、减轻患者负担的一次机会。事实证明,人工智能的优势可以帮助更多患者足不出户获得高效的诊疗服务。
当然,互联网诊疗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打破禁令,有赖于技术进步的程度,要让广大患者足够放心,就得展示出过硬的本领。此外,人们对人工智能还存在伦理、法律等方面的担忧,需要时间来进行磨合和适应,而且这个周期可能比较长。因此,对于人工智能介入医疗尤其需要谨慎管理。无疑,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慎之又慎是必须秉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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